【活動】115年度金門縣初級救護技術員(EMT-1)繼續教育訓練課程
說
明:
一
、
依
據
救
護
技
術
員
管
理
辦
法
暨
本
縣
施
政
計
畫
辦
理
。
二
、
旨
揭
教
育
訓
練
內
容
摘
要
如
下
:
(
一
)
初
級
救
護
技
術
員
(
E
M
T
-
1
)
繼
續
教
育
(
具
有
效
之
初
級
救
護
技
術
員
證
書
者
方
可
參
訓
)
:
1
、
上
課
時
間
:
1
1
5
年
6
月
2
2
日
(
週
一
)
、
6
月
2
3
日
(
週
二
)
、
6
月
2
4
日
(
週
三
)
及
6
月
2
5
日
(
週
四
)
上
午
8
時
至
下
午
5
時
,
共
四
梯
次
。
2
、
報
名
時
間
:
1
1
4
年
5
月
4
日
至
2
2
日
。
3
、
請
逕
至
衛
生
福
利
部
緊
急
醫
療
管
理
系
統
網
站
(
h
t
t
p
s
:
/
/
e
m
s
.
m
o
h
w
.
g
o
v
.
t
w
/
)
,
點
選
救
護
技
術
員
專
區
、
救
護
技
術
員
課
程
報
名
,
恕
不
受
理
電
話
、
傳
真
、
電
子
郵
件
或
現
場
報
名
。
報
名
人
數
:
每
梯
次
6
0
人
,
共
2
4
0
人
,
額
滿
為
止
。
4
、
每
人
限
報
名
1
梯
次
,
如
重
複
報
名
由
開
課
單
位
隨
機
分
發
上
課
梯
次
。
三
、
請
貴
單
位
同
意
核
予
參
訓
人
員
公
假
。
四
、
旨
揭
課
程
地
點
於
本
局
衛
生
行
政
大
樓
3
樓
會
議
室
(
金
湖
鎮
中
正
路
1
-
1
號
3
樓
)
辦
理
,
為
響
應
節
能
減
碳
,
請
自
備
環
保
杯
。
五
、
本
課
程
不
提
供
紙
本
講
義
,
將
於
課
程
前
一
週
公
告
本
局
網
站
供
下
載
參
閱
,
請
各
位
學
員
攜
帶
文
具
用
品
並
穿
著
輕
便
褲
裝
。
六
、
本
課
程
時
數
將
登
錄
於
衛
生
福
利
部
緊
急
醫
療
管
理
系
統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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