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獎助學金】115-1 敏盛綜合醫院
主
旨:
函
請
貴
校
公
告
敏盛綜合醫院
2
0
2
6
年
「
敏
盛
南
丁
格
爾
護
理
獎
助
學
金
」
申
請
事
宜
,
並
鼓
勵
符
合
資
格
學
生
踴
躍
申
請
。
說
明:
一
、
獎
助
學
金
對
象
:
貴
校
護
理
科
、
系
(
所
)
在
學
學
生
。
二
、
獎
助
學
金
資
格
:
(
一
)
前
一
學
期
學
業
成
績
平
均
7
0
分
以
上
或
在
校
學
業
成
績
G
P
A
3
.
0
(
含
)
以
上
。
(
二
)
前
一
學
期
操
行
成
績
8
0
分
以
上
,
在
校
期
間
無
不
良
紀
錄
。
(
三
)
前
一
學
期
實
習
成
績
7
0
分
以
上
。
(
四
)
能
確
實
遵
守
應
盡
義
務
者
。
(
五
)
符
合
條
件
之
清
寒
學
生
、
原
住
民
學
生
或
曾
於
本
院
工
讀
者
優
先
錄
取
。
三
、
獎
助
內
容
及
期
間
:
提
供
每
名
學
生
每
學
年
1
5
萬
元
整
。
四
、
獎
助
名
額
:
每
年
5
0
名
。
五
、
申
請
文
件
:
請
檢
附
申
請
表
及
成
績
單
正
本
。
為
簡
化
作
業
,
申
請
表
僅
需
貴
校
護
理
科
/
系
審
核
並
加
蓋
「
科
/
系
辦
公
室
戳
章
」
即
可
,
無
須
經
校
級
單
位
用
印
。
六
、
受
理
截
止
日
期
:
2
0
2
6
年
1
0
月
3
1
日
(
以
郵
戳
為
憑
)
。
七
、
檢
附
敏
盛
南
丁
格
爾
護
理
獎
助
學
金
申
請
辦
法
、
申
請
表
、
師
長
推
薦
表
、
合
約
範
本
及
專
案
海
報
各
一
份
。
1151299207_5_a86d96eca06055d089f495f275a57aa3_1150901960_Attach5.jpg
1151299207_4_a86d96eca06055d089f495f275a57aa3_1150901960_Attach4.pdf
1151299207_3_a86d96eca06055d089f495f275a57aa3_1150901960_Attach3.pdf
1151299207_2_a86d96eca06055d089f495f275a57aa3_1150901960_Attach2.pdf
1151299207_1_a86d96eca06055d089f495f275a57aa3_1150901960_Attach1.pdf